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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受災房屋可申請減免房屋稅

【記者廖宥婷/屏東報導】

近日台灣地震頻繁,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因本次地震受損者,可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屏東財稅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減免房屋稅。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可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毀損3成以上不及5成)或免徵房屋稅(毀損達5成以上者)。納稅義務人如有以上房屋毀損情形,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調查核定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該局表示,基於簡政便民,平時即注意轄區內有無符合災損案件,會主動派員調查及提供協助,並將核定減免房屋稅事項函復納稅義務人,但是若有該局未能及時發現受災毀損房屋,亦請民眾務必主動申報,以利儘速辦理房屋稅減免,確保自身權益。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為降低外出風險,請民眾多加利用財稅局線上申辦服務提出申請(,若您有相關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877979(總局)、0800-861005(潮州分局)、0800-881200(東港分局)、0800-889002(恆春分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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