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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一場 警10分鐘破解烏龍竊案

【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警員羅任昌、實習生吳承諦111年10月12日擔服12-14時備勤勤務,於1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機車遭竊,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經警方火速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誤會大了!原來是一位婦人牽錯類似款式的機車,警方協助尋回民眾愛車後,民眾表示萬分感謝。

葛婦.羅員.賴女合照

26歲的賴姓女子向警方表示,她將機車停於柳川西路與民權路附近的小巷子後便離去辦事,未料返回原處牽車時,發現機車已消失不見,賴女心想「該不會是被偷了吧!?」,心急之下立刻報警處理。警員羅任昌、實習生吳承諦獲報後不敢輕忽,立即沿線調閱監視器,並到附近的店家挨家挨戶詢問是否有在路上看到形跡可疑的人且騎乘與報案人同款式的機車,不放過蛛絲馬跡,報案後不到10分鐘在中華路的某機車行找到賴女機車,當時機車行現場有位73歲的葛姓婦人正在修理該車輛。

葛婦與員警

她向警方表示,自己在柳川西路與民權路附近的小巷子發動機車時,發現完全發不動,心裡覺得很奇怪,因此將機車牽到附近的機車行修理,這時機車行老闆向葛姓婦人說「因為妳的鑰匙不是這臺的當然發不動啊!」,經警方上前詢問並確認,葛姓婦人才驚覺自己牽錯車,頻頻向警方及賴女致歉,並稱自己一時搞混造成誤會,還出動人民保母「破案」,真的是烏龍一場!賴女看到愛車在短短10分鐘內就尋獲,終於鬆了一口氣,對於警方積極熱心態度表達感謝。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為避免愛車遺失或遭竊,停放車輛時可將車輛上鎖,也可記下自己車輛的停放位置才不致遍尋不著或是牽錯他人車輛,可於車輛停妥後以手機拍照紀錄,保障自身權益,同時預防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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